关于公示四川省法制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法制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568号)精神。我市拟推荐苍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2个单位和曾运芳等4名个人为四川省法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30日起,2012年1月6日止,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李 辉 联系电话:3262534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 邮编:628017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先进集体名单
1、苍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先进个人名单
1、何国强 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长
2、曾 浩 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长
3、曾运芳 旺苍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4、赵凯道 广元市元坝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科员
关于公示四川省法制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法制办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568号)精神。我市拟推荐苍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2个单位和曾运芳等4名个人为四川省法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30日起,2012年1月6日止,公示期5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李 辉 联系电话:3262534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 邮编:628017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先进集体名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元市城市管理